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董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321********46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321民初2024号 |
案号 |
(2021)黑0321执5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鸡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董军、候艳凤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东县支行贷款本金60 000.00元,利息5 963.95元,罚息190.00元,本息合计66 153.95元(截止2019年3月31日,利息及罚息延续计算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二、米忠诚、张刚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米忠诚、张刚承担上述责任后,有权向董军、候艳凤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鸡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3-03 |
发布时间 |
2021-03-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