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杜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321********5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321民初593号 |
案号 |
(2021)黑0321执5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鸡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杜超于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偿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东支行借款本金30 655.26元以及从 2020年6月4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计算方式是以拖欠的本金为基数,按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4.275%上浮50%即6.4125%计算逾期利息);二、如杜超不能清偿上述债务,对其不能清偿部分,以本案抵押物——鸡东镇前进街六委的日盛花园小区6号楼1-701室折价或变卖、拍卖的价款优先清偿;三、驳回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东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鸡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3-03 |
发布时间 |
2021-03-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