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102********06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781刑初190号
案号
(2021)赣0781执43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瑞金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刘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合并总和刑期一年三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罚金限判决生效后10日内缴纳。二、追缴被告人刘江非法所得1100元,发还受害人刘先运、杨长福;被盗损失差额部分2543元,继续向被告人刘江追缴,发还受害人刘先运、杨长福。(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刘江的刑期自2018年11月28日起至2019年11月16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瑞金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1-14
发布时间
2021-03-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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