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02********06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781刑初190号 |
案号 |
(2021)赣0781执4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瑞金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刘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合并总和刑期一年三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罚金限判决生效后10日内缴纳。二、追缴被告人刘江非法所得1100元,发还受害人刘先运、杨长福;被盗损失差额部分2543元,继续向被告人刘江追缴,发还受害人刘先运、杨长福。(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刘江的刑期自2018年11月28日起至2019年11月16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瑞金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14 |
发布时间 |
2021-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