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鞍山九建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18885****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辽1121民初469号
案号
(2021)辽1104执恢1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洼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鞍山九建工程有限公司\被告韩振生应给付原告范继昌人民币71545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洼县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1-03-02
发布时间
2021-03-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明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381118885078L
登记机关
海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海城市腾鳌镇保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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