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陶昌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521********30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431民初1198号 |
案号 |
(2020)冀0431执3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鸡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陶昌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河北科睿铸造有限公司欠款11000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诉讼费3487元,减半收取计1743.5元由陶昌富负担1203.4元,由河北科睿铸造有限公司负担540.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鸡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10-16 |
发布时间 |
2021-03-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