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旭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684********377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306民初726号 |
案号 |
(2021)冀0306执1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抚宁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旭于2020年12月10日前给付原告王力、王二力工程款40700元及从2019年1月1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照年利率3.85%计算的利息。二、被告中交一公局桥隧工程有限公司、河南东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磊不承担给付责任。三、被告王旭撤回对被告王磊的追加。案件受理费817元,减半收取408.5元,由被告王旭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1-14 |
发布时间 |
2021-03-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