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董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321********46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321民初2019号 |
案号 |
(2021)黑0321执5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鸡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米忠诚、张晶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东县支行贷款本金60 000.00元,利息6 772.86元,罚息320.00元,本息合计67 092.86元(截止2019年3月31日,利息及罚息延续计算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二、董军、张刚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董军、张刚承担上述责任后,有权向米忠诚、张晶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鸡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3-08 |
发布时间 |
2021-03-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