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韦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321********46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321民初854号 |
案号 |
(2021)黑0321执5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鸡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唐韦林、李秀凤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东县支行贷款本金31 438.05元、利息28 815.60元、罚息14 407.70元,本息合计74 661.14元(自2018年12月31日起,利息、罚息延续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二、驳回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东县支行其他的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鸡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3-08 |
发布时间 |
2021-03-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