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小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321********59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321民初1559号 |
案号 |
(2021)黑0321执6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鸡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刘小龙于判决生效后给付原告于相海借款本金10 000.00元(资金占用期间利息按年利率6%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至本金付清时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鸡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3-08 |
发布时间 |
2021-03-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