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小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321********59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0321民初1559号
案号
(2021)黑0321执61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鸡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刘小龙于判决生效后给付原告于相海借款本金10 000.00元(资金占用期间利息按年利率6%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至本金付清时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鸡东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03-08
发布时间
2021-03-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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