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兴城市兴跃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480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辽1481民初251号 |
案号 |
(2019)辽1481执5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兴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兴城市兴跃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原告兴城市红崖子镇人民政府人民币20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2150元,由被告兴城市兴跃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兴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9-04-23 |
发布时间 |
2019-05-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辽1481执574号 |
立案日期 |
2019-04-23 |
执行法院 |
兴城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0215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周冬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32114815948045740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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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兴城市红崖子乡梁家屯村梁家屯2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