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130********41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129民初405号 |
案号 |
(2021)黑0129执1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延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李霞于2020年9月10日前,偿还黑龙江延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 100000元,利息38225元(从借款之日起计算至2020年5月18日止),从2020年5月19日起以上述本金为基数,按双方约定的利率计算至给付之日;二、被告李霞逾期不偿还借款,荣健用其所有的3套房产,(第一套)坐落于巴彦镇中心街时代嘉园小区2号楼西厢房自南向北1-2层3号商服,房权证号:黑(2019)巴彦县不动产权第0002541号,面积86. 08平方米。(第二套)坐落于巴彦镇中心街时代嘉园小区3号楼自东向西9单元1-2层东商服1号商服,房权证号:黑(2019)巴彦县不动产权第0002530号,面积309.60平方米。(第三套)坐落于巴彦镇中心街时代嘉园小区2号楼西厢房自南向北1-2层4号商服,房权证号:黑(2019)巴彦县不动产权第0002534号,面积145. 02平方米。他权证号为黑(2019)巴彦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893号,拍卖或变卖后优先偿还贷款;三、被告程波、方正县芳峰铝塑门窗有限公司、周涛对以上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受理费15044元,减半收取7522元,由被告李霞、荣健、赵春香、程波、方正县芳峰铝塑门窗有限公司、周涛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延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1-19 |
发布时间 |
2021-03-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