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梁文奕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2830********00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5381民初2078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21)粤5381执27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罗定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梁文奕分三期向原告刘影妙还款20万元:第一期于2020年9月20日前支付7万元;第二期于2020年10月20日前支付7万元;第三期于2020年11月20日前付清余款6万元。 二、如果被告梁文奕任何一期不能按期还款,则原告刘影妙有权就全部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需被告梁文奕按所欠款项支付以月利率1%从2019年12月31日起计至还清日止的利息。 三、案件受理费2177元、保全费1538元,合共3715元,由原、被告各负担一半,被告梁文奕负担的1857.50元在其履行支付义务时径付原告刘影妙。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罗定市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1-15
发布时间
2021-03-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