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永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311********30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322民初2166号 |
案号 |
(2021)赣0322执2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李永林支付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萍乡中心支公司赔偿款15862.10元; 上述款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至上栗县人民法院标的款专户(户名:上栗县人民法院标的款专户,账号:1213184000000065840002,开户行:上栗县农商银行新群支行)。二、驳回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萍乡中心支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96元,减半收取98元(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萍乡中心支公司已预交),由被告李永林负担98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交纳)。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2-23 |
发布时间 |
2021-03-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