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怀来城乡石英砂岩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60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0881民初453号 |
案号 |
(2018)皖0881执6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桐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被告怀来城乡石英砂岩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方奇借款本金400000元及利息62600元,合计462600元,并支付40万元借款本金自2016年6月12日起按月利率2%标准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止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239元,减半收取计4120元,由被告怀来城乡石英砂岩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桐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8-05-02 |
发布时间 |
2018-08-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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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许建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730676028900D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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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怀来县存瑞镇常庄子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