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新宇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37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皖0225民初5518号
案号
(2020)皖0225执246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无为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安徽蒙特尔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给付原告安徽省无为县电线电缆行业协会代偿款3333333.33元;二、被告安徽乔氏铜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给付原告安徽省无为县电线电缆行业协会代偿款3333333.33元;三、被告新宇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给付原告安徽省无为县电线电缆行业协会代偿款3333333.33元;四、被告胡兴福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给付原告安徽省无为县电线电缆行业协会代偿款3333333.33元;五、被告陈英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给付原告安徽省无为县电线电缆行业协会代偿款3333333.33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10案件受理费135300元,减半收取计67650元,由被告安徽蒙特尔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乔氏铜业有限公司、新宇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胡兴福、陈英共同负担。(上述款项可汇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为县支行,账号:100502498300019999,开户单位:无为县人民法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无为市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11-18
发布时间
2021-03-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何俊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01537120682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高新科技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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