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丁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122********83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111民初12703号 |
案号 |
(2021)湘0111执16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李丹、丁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代偿款45 793.87元,并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支付从2020年7月9起至代偿款付清之日止的逾期还款违约金;二、被告李丹、丁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保险费2 470.68元;三、驳回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因适用简易程序收取534元,由被告李丹、丁刚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3-04 |
发布时间 |
2021-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