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优能力胜未来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201********W82A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津0104民初12534号 |
案号 |
(2021)津0104执24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天津优能力胜未来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支付原告张晓璐35000元,并以350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原告支付自2020年8月31日至实际偿还之日止的资金占用期间利息;二、若被告天津优能力胜未来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财产不足以承担本判决第一项明确的债务,则由被告天津优能力胜未来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明确的债务承担付款责任;三、驳回原告张晓璐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970元,由被告天津优能力胜未来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被告天津优能力胜未来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1-02-08 |
发布时间 |
2021-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昊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04MA06HEW82A |
登记机关 |
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7号二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