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侯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823********31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507民初2872号 |
案号 |
(2021)苏0507执2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侯敏确认结欠原告孙传杰借款本金35000元,由被告侯敏分别于2020年8月6日前归还原告1万元,2020年9月6日、10月6日、11月6日、12月6日、2021年1月6日、2月6、3月6日前每个月归还原告3000元,2021年4月6日前归还原告4000元。如果被告侯2敏有任何一期逾期未付,自愿加付违约金3000元,原告有权自被告逾期之日起就所有未付款项及违约金3000元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双方就本案借贷再无其他纠葛。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捺印之日起生效。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385元,由被告侯敏负担(此款原告已经垫付,本院不再退还,由被告侯敏于2021年4月6日前支付原告)。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1-18 |
发布时间 |
2021-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