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芦桂鑫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902********32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0930民初1227号
案号
(2021)冀0930执13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卢桂鑫、被告赵瑞尚欠原告张帅4万元借款,于2021年2月1日前偿还20000元,于2021年2月28日前偿还20000元;二、案件受理费650元,保全费620元,担保费500元,律师费2500元,合计4270元,由二被告承担,在2020年2月28日以前偿还最后一笔借款时一并给付;三、如二被告有任何一期不能足额按时偿还,原告有权就剩余全部借款金额、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偿还完毕之日止,按年利率15%计算)、案件产生受理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等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03-03
发布时间
2021-03-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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