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芦桂鑫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902********32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930民初1227号 |
案号 |
(2021)冀0930执1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卢桂鑫、被告赵瑞尚欠原告张帅4万元借款,于2021年2月1日前偿还20000元,于2021年2月28日前偿还20000元;二、案件受理费650元,保全费620元,担保费500元,律师费2500元,合计4270元,由二被告承担,在2020年2月28日以前偿还最后一笔借款时一并给付;三、如二被告有任何一期不能足额按时偿还,原告有权就剩余全部借款金额、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偿还完毕之日止,按年利率15%计算)、案件产生受理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等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3-03 |
发布时间 |
2021-03-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