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程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183********113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183民初2730号
案号
(2021)冀0183执25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晋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程超于2019年8月16日前偿还原告靳占坡借款50000元。二、本案诉讼费525元,由被告程超承担,于2019年8月16日给付原告靳占坡。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晋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02-24
发布时间
2021-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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