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228********24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黔03民终4153号
案号
(2021)黔0328执2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陈波偿还余芝洋借款本金40000元(陈波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余芝洋借款本金10000,陈波于2021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余芝洋借款本金30000元二若陈波未按照本调解协议第一条的仁合一期履行还款义务,则余芝洋可立即以42746元为借款本金申请执行余款。三一审案件受理费陈波负担623,二审案件受理费陈波负担959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湄潭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1-06
发布时间
2021-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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