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滕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502********05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哈仲裁字第1160号 |
案号 |
(2021)黑01执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7日内将存放在租赁房屋内属于申请人的热水器、灯具、隔断玻璃、牌匾返还申请人二、被申请人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7日内申请人房屋押金64580元三、被申请人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7日内立即支付申请人学费136200元四、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申请人预交的仲裁费用11275元,由其自行承担2391.58元,由被申请人承担8883.4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1-04 |
发布时间 |
2021-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