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621********775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0111民初9492号
案号
(2021)湘0111执14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陈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宋化初偿还借款本金70 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以70 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从2020年9月11日起计算至借款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宋化初的其他诉讼请求。本判决生效后,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因适用简易程序已减半收取的受理费775元,由被告陈涛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1-03-02
发布时间
2021-03-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