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金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423********005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823民初707号
案号
(2021)赣0823执5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峡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要求被执行人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以本金10000元文基数,自2019年1月7日起按月利率1.8%计算至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68元由被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峡江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1-12
发布时间
2021-03-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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