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苏建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482********26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413刑初487号
案号
(2021)苏0413执1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余先兵犯赌博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罚金已缴纳)。二、被告人苏建平犯赌博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三、被告人余先兵的违法所得人民币3500元及被告人苏建平的违法所得人民币4500元应当予以追缴、上缴国库。5(二被告人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被告人苏建平被判处的罚金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天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坛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1-08
发布时间
2021-03-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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