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季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804********0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1)南民一初字第911号 |
案号 |
(2021)黑0103执恢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岗区法院、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房屋更名过户手续;二、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自2010年10月27日起至被告将房屋交付之日止,按购房款总额日千分之一计算)。案件受理费535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1-05 |
发布时间 |
2021-03-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