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邢艳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20224********05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津0115民初9164号
案号
(2021)津0115执5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给付申请人8582元,执行费5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21-01-13
发布时间
2021-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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