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牡丹江冠博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02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黑1005民初1260号 |
案号 |
(2019)黑1005执1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献县天河建材租赁站与牡丹江冠博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项目部于2014年9月25日签订的建筑设备租赁合同;二、被告王福臣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尚欠原告献县天河建材租赁站的租赁物:扣件数量:十字卡1530、接卡510、转卡210,钢架板176,钢管数量:钢管48*3.5 4米456,400*120可调顶托390;如不能返还则赔偿52 590.00元;三、被告王福臣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献县天河建材租赁站租金106 258.38元;自2014年11月1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3倍计算给付原告献县天河建材租赁站3 542.21元的违约金;自2015年11月2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3倍计算给付38 131.21元的违约金;自2017年5月1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3倍计算给付64 584.96元的违约金;上述违约金均计算至相应租金实际给付之日止,并且违约金总额不能超过原告献县天河建材租赁站所主张的31 877.51元;四、被告牡丹江冠博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王福臣对于上述款项和应返还租赁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驳回原告献县天河建材租赁站对被告韩光波的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9-02-15 |
发布时间 |
2019-04-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于国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1000660218881R |
登记机关 |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爱民街15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