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振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48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常仲调字第0217号 |
案号 |
(2017)苏0282执54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州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振达公司支付常龙公司工程款200000元,支付违约金及利息损失80000元,共计280000元,自2016年9月起至2017年3月止,每月30日前支付40000元,共七期,如有一期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常龙公司有权要求振达公司另外支付违约金16000元,同时有权向人民法院就未实现的债权申请执行;二、常龙公司放弃其他的仲裁请求;(三)本案仲裁费15781元由常龙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宜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7-11-15 |
发布时间 |
2018-05-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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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陶少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8274481201X9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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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宜兴环科园龙池路丰泽园D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