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苏伟健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633********43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0633民初2494号
案号
(2021)冀0633执1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易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限被告苏伟健、刘艳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张溢虎借款本金80000元,并自2019年12月12日起按月利率1.5%支付利息至清偿完毕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00元,由被告苏伟健、刘艳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易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03-05
发布时间
2021-03-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