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崔金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684********45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684民初4934号
案号
(2021)冀0684执4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应分期给付原告复合面料加工费52230元,即自2020年12月1日起由被告于每月1日给付原告5000元至其付清全部欠款之日止。二、如被告未按上述约定日期足额给付原告复合面料加工费,则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提前一次性清偿剩余加工费,并支付自2018年5月7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付清欠款之日止的利息。三、案件受理费653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02-22
发布时间
2021-03-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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