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任景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19********16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684民初3802号 |
案号 |
(2021)冀0684执3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郭学全、任景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冯涛装修款105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利息自2019年8月9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倍计算;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44元,由原告负担386元,被告负担235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时间 |
2021-03-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