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钟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781********204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781民初2014号 |
案号 |
(2021)赣0781执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瑞金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叶传发、钟娟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后三十日内偿还原告余小红借款本金150000元,及自2020年1月24日起以本金15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至款清之日止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900元,减半收取计1950元,由原告余小红负担218元,被告叶传发、钟娟负担173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瑞金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04 |
发布时间 |
2021-03-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