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郴州华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28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1003民初1476号 |
案号 |
(2021)湘1003执3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郴州市华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王资生、何倩逾期未办理产权登记的违约金6979.86元(此后按此标准计算至实际办妥权属初始登记之日止);被告郴州市华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完成原告王资生、何倩购买的位于郴州大道龙庭小区龙庭·林语轩项目中的第1#栋3层308号房屋所属的该幢商品房的权属初始登记,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被告郴州市华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并在小区内公告通知;三、驳回原告王资生、何倩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59.88元,减半收取129.94元,由被告郴州市华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原告已预交,被告在上述款项履行期限内可向原告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2-04 |
发布时间 |
2021-03-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冀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1000732850609J |
登记机关 |
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郴州市苏仙区郴江路45号华鹤龙庭花香阁1022-1025号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