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623********16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111民初11878号 |
案号 |
(2021)湘0111执13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徐英、张三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原告湖南双喜楼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货款90 923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90 923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自2020年1月20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 192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1 096元,诉讼保全费977元,诉讼保全保险费500元,共计2 573元,由被告徐英、张三兵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时间 |
2021-03-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