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邬国邦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2302********0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13民终5111号 |
案号 |
(2021)粤1302执14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951208619385】。一、被申请人邬国邦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申请人莫辉偿还借款本金4000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4000000元为本金,自2014年9月26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19 |
发布时间 |
2021-03-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