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迪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1181********023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津0116民初24917号
案号
(2021)津0116执443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本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承诺于2021年1月31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服务费2万元(开户行:天津滨海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港路支行,帐号:201000239144642);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62.5元(原告已交纳),由被告负担,于2021年1月31日前一并给付原告;三、如被告逾期给付,原告有权在4万元范围内就被告欠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四、双方就本案别无其他争议。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21-03-09
发布时间
2021-03-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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