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蔡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202********62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981民初1351号 |
案号 |
(2021)赣0981执恢1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丰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蔡涛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支行信用卡透支款本金19648.46元、利息2962.6元及手续费及违约金等3085.83元(利息、违约金计至2019年1月31日,此后利息、违约金按约定利率算至实际还清日止),合计25696.89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42元,减半收取221元,由被告蔡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丰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3-03 |
发布时间 |
2021-03-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