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冯伟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723********49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785民初673号 |
案号 |
(2021)粤0785执3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恩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冯伟赞应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405000元及利息(从2016年3月17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以405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8%计付)给原告梁森荣、郑洪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恩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28 |
发布时间 |
2021-03-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