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喜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521********19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黑0521民初2648号
案号
(2021)黑0521执28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集贤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朱喜望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贤支行借款本息及罚息15 023.97元,并以 12 032.73元为本金,按年利率9.45%标准计算,一并给付自2020年5月5日起至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的罚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5.60元,减半收取计87.80元,由被告朱喜望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集贤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01-14
发布时间
2021-03-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