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洪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721********005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0103民初9471号
案号
(2021)湘0103执112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限被告洪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曹立清偿付货款11900元,并自2020年9月1日起至款项清偿完毕之日止按年息6%支付利息。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49元,由被告洪涛负担。如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1-03-01
发布时间
2021-03-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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