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洪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721********00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103民初9468号 |
案号 |
(2021)湘0103执11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限被告洪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罗志信偿付货款28 200元,并自2020年9月1日起至款项清偿完毕之日止按年息6%支付利息。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253元,由被告洪涛负担。如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3-01 |
发布时间 |
2021-03-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