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龚云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121********49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0124民初1778号 |
案号 |
(2021)赣0124执恢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进贤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调解如下:一、被告龚云华自愿向原告余院平归还借款本息12万元,此款定于2018年8月30日前付清4万元,2018年9月30日前付清4万元,余款4万元在2018年10月30日前全部付清;二、若被告龚云华未按上述约定如期如数归还任一笔还款,原告余院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余院平自愿放弃本案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116元减半收取1558元,由被告龚云华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进贤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07 |
发布时间 |
2021-03-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