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281********579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602民初166号 |
案号 |
(2021)皖1602执9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胡玉玲尚欠亳州市崇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票据款26万元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1万元。胡玉玲于2020年10月1日前向亳州市崇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偿还67500元;于2021年2月1日前向亳州市崇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偿还67500元;于2021年6月1日前向亳州市崇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偿还67500元;于2021年10月1日前结清全部欠款及诉讼费2686元、保全费2270元。二、朱伟、亳州市汇承建材经营部对上述欠款26万元及利息1万元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第3页三、如胡玉玲、朱伟、亳州市汇承建材经营部有任何一期未按时足额履行,则所有未到期债权均视为到期,亳州市崇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可申请执行全部债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372元,减半收取计2686元,财产保全费2270元,合计4956元由胡玉玲、朱伟、亳州市汇承建材经营部共同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1-23 |
发布时间 |
2021-03-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