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庄严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126********065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1602民初3824号
案号
(2021)皖1602执9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庄严于2020年8月31日之前偿还原告袁晓3琛借款本金及利息25万元。二、如被告庄严未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则被告庄严应于2019年4月22日起以借款本金20万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5%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三、原告袁晓琛自愿放弃对被告马玉玲、张冬梅、李宣衡、贾雯棋、赵华君、冯卫民、修杰、王美娜、王金艳的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740元,减半收取2870元,由被告庄严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1-23
发布时间
2021-03-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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