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庄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126********06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602民初3824号 |
案号 |
(2021)皖1602执9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庄严于2020年8月31日之前偿还原告袁晓3琛借款本金及利息25万元。二、如被告庄严未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则被告庄严应于2019年4月22日起以借款本金20万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5%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三、原告袁晓琛自愿放弃对被告马玉玲、张冬梅、李宣衡、贾雯棋、赵华君、冯卫民、修杰、王美娜、王金艳的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740元,减半收取2870元,由被告庄严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1-23 |
发布时间 |
2021-03-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