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冯桂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3030********524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1127民初1861号
案号
(2021)冀1127执恢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景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刘建强、吴平平于2019年9月17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0000元及利息49968.42元, 2019年4月4日以后按照月利率15.76875‰计算至还清之日止。二、被告冯文通、冯桂霞、河北飞翔通信器材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三、案件受理费3275元,保全费2270元,均由五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景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01-07
发布时间
2021-04-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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