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邹燕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183********31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1322刑初810号、(2020)粤13刑终103号 |
案号 |
(2021)粤1322执11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博罗县人民法院、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邹燕芬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6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告人邹燕芬于2018年6月14日至2018年6月16日被羁押三日,依法应予折抵,即刑期自2019年6月27日起至2022年9月23日止。罚金限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30日内向本院交纳,上缴国库)。二、公安机关扣押被告人邹燕芬的粉色粉末2包(净重1.8克),白色晶体4包(净重3.2克),依法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依法处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博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3-29 |
发布时间 |
2021-04-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