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邱迎楠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1003********10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黑1084执711号
案号
(2019)黑1084执恢4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宁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邱迎楠、宁安市宁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给付原告史贵君货款本金611 672.8元。案件受理费9 917元,公告费860元,由被告邱迎楠、宁安市宁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宁安市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19-03-07
发布时间
2019-08-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黑1084执恢45号
立案日期
2019-03-07
执行法院
宁安市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61167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