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02********26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781民初1235号 |
案号 |
(2021)赣0781执5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瑞金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黄华应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苏冬秀偿还借款100000元及截止至2020年3月8日的尚欠利息26987元,并支付自2020年3月9日起以本金1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至款清之日止的利息;二、被告黄亚雷、黄国华、危水长应对被告黄华的本案全部债务向原告苏冬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黄华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840元,由被告黄华、黄亚雷、黄国华、危水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瑞金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20 |
发布时间 |
2021-03-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