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袁文学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0121********513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0921民初250号
案号
(2021)冀0921执37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沧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袁文学给付原告王占伟货款77401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1月23日至2019年8月19日起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至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以上待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36元,由被告袁文学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沧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03-04
发布时间
2021-03-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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